歷經六度跳票的桃園機場捷運,報載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將採行「先降標準通車,再逐步改善,達標後驗收」的方式,以解決機捷苦等20年通不了車的爭議,力拚年底前通車。

猶記今年初桃園捷運公司整理出機捷4522項異常事件,據此在3月底政黨輪替前不同意交通部所提「先通車再改善」的方案。反觀現在經2個月機場捷運監理調查委員會監督指導改善後,僅剩25項缺失,穩定性也從原先低於70%改善達98%。如此驚人的改善結果究竟是桃捷公司態度轉變的政治考量,還是引進專業積極督導的效果?應須審慎全面檢視。



首先應檢視機場捷運「安全無虞」的保證條件,建議交通部應立即公布全部調查報告,包括4522項異常事件已獲改善的證明文件,尤其有關軌道墊片破裂、第三軌跳接線燒毀、列車打滑、軌道電路誤占據、號誌無線電異常及轉轍器異常等事件都必須進一步說明原因及改善方式,不能一筆帶過。

此外,目前宣稱機場捷運未能提速是因系統軟體問題,建議相關單位應進一步檢視其與系統偵測列車訊號錯誤,如幽靈車等的相關因素,絕不能只圖放寬標準改以降速換通車,而忽略系統性的重大潛在風險。

其次,機捷監理調查委員會是在「放寬」標準後才達成安全無虞的共識,建議應未雨綢繆檢視未來通車後要恢復的原訂標準,如提速至直達車60KPH、普通車45KPH及加密直達與普通車交叉發車尖峰3分鐘班距的安全保證。屆時必須再經監理調查委員會及第三方驗證公司釐清高標通車的安全問題與認證,如未能通過如何驗收等等。

筆者建議,相關單位現在就應詳細評估未來達標的可行性、相關改善做法以及風險管理對策。其實國內公共工程trivago網頁台灣先通車再驗收的作法並不恰當,通常最後都會以已通車使用,即使品質未達合約標準,頂多也只能減價驗收來通融。這對安全第一的機捷來說風險太大。

最後應釐清機捷延宕多年完工通車的責任歸屬問題,即使決定降標準先通車,仍應依據合約追究相關單位及廠商的責任。在機場捷運「安全無虞」的降標通車期間,如發生重大安全事件及事故,其責任歸屬也應清楚規範,以改善目前多頭管理單位權責無法相符的缺失。(作者為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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