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兆豐因違反洗錢防制申報遭美重罰恐非個案,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梁鴻烈指出,自去年下半年起,香港金管局已經盯上國銀香港分行,多數洗錢風險都被評為significant(重大瑕疵),若未改善將恐成下一個未爆彈。資誠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吳偉臺表示,按照國際反洗錢標準,「逃稅就是洗錢」,未來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可能是查核大重點,開戶會愈來愈難,台商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吳偉臺表示,在歷史因素下,台商為赴大陸投資,多半會透過層層安排在第三地設立公司,業務範圍遍天下,但以香港為資金調度中心,多數國銀香港分行都是最大的海外據點,以服務台商為主。「香港與新加坡正在PK亞太金融中心」吳偉臺說,兩地都不斷提升洗錢防制標準以擺脫洗錢或逃稅天堂之名,但國銀香港分行卻普遍未做洗錢風險評估,難以解釋客戶是誰和如何監控,從香港主管機關的角度來看,透明度不足,洗錢風險很高。吳偉臺說,國銀大多以省錢為目的,總行對國外法遵要求「無感」,尤其法遵人員年薪至少五百萬元,「銀行寧可去請超級業務員來賺錢」。「香港反洗錢是真心在做」,若在香港違反洗錢防制法會有刑責,有坐牢風險。但卻有國銀香港分行行長兼法遵主管,「實在很勇敢」。梁鴻烈指出,我國將於明年第四季第二度接受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評鑑,前次只是勉強及格,若這次評鑑結果仍不佳,台灣將可能被視為「洗錢黑名單」國家,期間長達十年。若台灣被列為黑名單,梁鴻烈說,就像現在被列入黑名單的巴拿馬、柬埔寨、伊朗等國,未來所有進出台灣的交易款項,都可能被國外銀行嚴格檢視,影響國外通匯行繼續與台灣銀行業往來的意願,客戶往來意願降低,賣商品都要被嚴格審查,將會嚴重降低我國金融業服務及獲利的能力。梁鴻烈表示,台灣因為相關法規不完備,因此一般銀行對於個別交易並未採取適足的監控措施,也沒有採取全行層面的風險控制措施。建議國銀要在內部控制制度中,建立自行查核、法令遵循及內部稽核等三道防線。55DE4ECA1F35F160
arrow
arrow

    february693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